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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四川省政府采購營商環境指標提升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財政局、省級各單位、各采購代理機構:
為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全面做好政府采購營商環境指標提升專項行動工作,按照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精神,根據省政府做好營商環境指標提升《行動方案》要求和財政部《關于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財庫[2019]38號)等有關規定,我廳研究制訂了《四川省政府采購營商環境指標提升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四川省財政廳
2020年6月30日
四川省政府采購營商環境指標提升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為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全面做好政府采購營商環境指標提升專項行動工作,按照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精神,根據省政府做好營商環境指標提升《行動方案》要求和財政部《關于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財庫[2019]38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改革方向,結合四川實際,準確把握國家和我省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精神、工作事項和工作要求,以評促改、以評促優、專項提升,加快建立與四川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現代政府采購制度。
二、工作目標
各級各部門要通過開展政府采購營商環境指標提升專項行動,實現以下工作目標。
(一)全面提升政策制度執行的規范性。切實強化采購單位主體責任,全面加強采購代理機構法律責任,推進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嚴格執行政府采購法律制度,不折不扣落實政府采購政策,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承擔責任,實現自覺執行政府采購政策制度。
(二)全面提升政府采購監管工作水平。各級財政部門切實履行對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責,有效實現對政府采購活動事前、事中、事后監管,以監管導向的轉變,推動采購人切實履行主體責任、采購代理機構專業化發展,促進政府采購“物有所值”目標實現,保障政府采購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切實有效的維護。
(三)全面提升采購執行管理信息化支撐。各級各部門高度重視政府采購信息化建設工作,盡快逐步實現全省政府采購全流程電子化,為政府采購政策制度執行提供技術支撐,降低政府采購執行成本,提高政府采購執行效率,促進政府采購公平誠信。
(四)全面提升政府采購市場主體滿意度。嚴格執行采購法定程序,優化采購流程,規范采購行為,保障市場主體公平參與競爭,建立并鞏固統一自由和公平競爭的政府采購市場。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保障市場主體能夠有效維護其合法權益,營造全省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政府采購營商環境,提高政府采購參與度和市場主體滿意度。
三、工作舉措
(一)推進政府采購電子交易平臺建設
各市(州)財政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要求,牽頭推進本地政府采購電子交易平臺建設。在2020年11月底前實現集中采購機構代理的采購項目簽訂委托代理協議、編制采購文件、提供采購文件、提交投標(響應)文件、開標、評審、確定采購結果和簽訂公告備案政府采購合同等網上進行,加強系統控制、網絡預警。(牽頭單位:各市(州)財政局,責任單位:四川省財政廳、各級采購單位、各級集中采購機構)
(二)優化采購流程
1.采購人全面建立政府采購內部控制制度。采購人要按照財政部和我省有關建立健全政府采購內部控制文件規定和精神,全面建立政府采購內部控制制度,并逐步健全完善。(責任單位:各級采購單位)
2.落實采購人自行選擇采購代理機構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指定采購人選擇采購代理機構的范圍,不得指定分散采購項目必須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不得強制要求采購人必須采取比選、隨機抽取等方式選擇采購代理機構,不得要求采購代理機構在本地區必須設立分支機構。(責任單位:各級采購單位、各采購代理機構、各級財政部門)
3.依法公開政府采購信息。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公開政府采購信息,依法發布采購公告、采購結果公告,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大對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的監管力度。(責任單位:各級采購單位、各采購代理機構、各級財政部門)
4.規范保證金管理。取消收取投標(響應)保證金,原則上不收取履約保證金,確需收取履約保證金的,允許供應商自主選擇以支票、匯票、保函等非現金形式繳納或提交。收取履約保證金的,應當在采購文件中明確履約保證金退還的方式、時間和不予退還的情形,明確逾期退還履約保證金的違約責任。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得收取任何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保證金。(責任單位:各級采購單位、各采購代理機構)
5.規范采購文件提供。社會代理機構發售紙質采購文件,要嚴格執行政府采購有關制度規定的成本原則,不得以營利為目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要以降低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成本為目標,實現提供采購文件遠程化、電子化、便利化。(責任單位:各級采購單位、各采購代理機構)
6.規范代理服務費收取。集中采購機構不得收取代理服務費。社會代理機構收取代理服務費的,應當按照擬代理采購項目的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潤的原則確定,并在采購文件中載明。(責任單位:各級采購單位、各采購代理機構)
7.推進供應商信用融資。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要切實加強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融資政策的推廣力度,要確保在每個采購項目采購文件中按照我省的規定要求明確“政采貸”信用融資渠道,助力解決中小企業、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責任單位:各級采購單位、各采購代理機構)
8.公開供應商維權渠道。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要在嚴格依法開展政府采購活動的同時,公開供應商維權渠道,每個采購項目采購文件中要明確質疑、投訴的渠道和方式,并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責任單位:各級采購單位、各采購代理機構)
(三)采購結果確定和合同簽訂
1、嚴格采購結果確定。采購人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因出現違法違規行為導致無法確定中標、成交候選供應商的,應當在確定采購結果的法定期限內向采購代理機構書面提出,并向財政部門報告。(責任單位:各級采購單位、各采購代理機構)
2、嚴格采購合同簽訂。采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應當在法定期限內及時簽訂政府采購合同,不得提出不合理要求作為簽訂合同的條件,不得改變采購文件和投標(響應)文件確定的實質性要求事項。(責任單位:各級采購單位、各采購代理機構)
3.強化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各級各部門要充分合理運用《四川省政府采購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品目指導目錄》,切實預留采購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執行價格扣除政策措施應當執行上限標準,切實有效提高政府采購合同授予中小企業的比例。(責任單位:各級采購單位、各采購代理機構)
(四)合同管理。
采購人應當在法定期限內公告、備案政府采購合同。采購人要根據采購項目情況和資金支付進度管理要求,加大預付款支付比例,提高供應商履約能力。(責任單位:各級采購單位)
(五)支付和交付。
采購人應當對供應商履約情況依法開展驗收,嚴把采購質量關,切實履行采購主體責任,不得與中標、成交供應商串通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不得由中標、成交供應商代擬驗收報告,不得不經過驗收直接簽署驗收報告。采購人不得超出合同約定范圍提前或者延時支付采購資金,不得在支付采購資金過程中沒有法律依據的違規扣押采購資金。(責任單位:各級采購單位)
(六)營造公平競爭環境
1.堅決清理糾正妨礙公平競爭行為。各級財政部門要結合實際定期全面清理本地區政府采購領域存在的違反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及時責令廢止,清理結果要及時報告上級財政部門和同級人民政府,對典型案例依法予以集中曝光。各級應當建立約談、整改及責任追究機制。(牽頭單位:四川省財政廳,責任單位:各級財政部門、各級采購單位、各采購代理機構)
2、嚴格執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 。各地區、各部門制定涉及市場主體的政府采購制度辦法,要嚴格執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市(州)、縣(市、區)財政部門制定的政府采購制度辦法,及時報上級財政部門備案后實施。各級財政部門要對本級其他部門制定的涉及政府采購的制度辦法嚴格把關。(責任單位:各級財政部門、各級采購單位)
四、工作要求
(一)各級高度重視。各級財政部門、各采購單位、采購代理機構要進一步提高認識,高度重視財政采購在營商環境全局工作中的重要影響,全面落實優化全省政府采購營商環境各項工作。各市(州)財政部門要牽頭組織好本地區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專項工作,按照統一部署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定期集中曝光典型案例。
(二)落實工作舉措。各市(州)財政部門可以根據本方案,結合各地實際,制訂方案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具體工作舉措。各地制訂的實施細則與工作舉措原則上不得低于本方案的工作要求。各市(州)財政部門、各采購單位、采購代理機構要加強面向全社會和各類供應商的政策宣傳和服務工作,切實解決供應商的各類問題,優化管理服務工作,提高供應商及其他采購當事人的認可度和滿意度,努力營造良好的政府采購營商環境。
(三)加強督促問責。各級財政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及時規范采購行為、執行采購政策、履行法定職責。建立定期通報機制,對本地區電子平臺建設、建立內部控制、保證金管理、采購文件提供、代理服務費收取、強化政府采購政策功能、采購結果確定和合同簽訂、合同管理、支付和交付、營造公平競爭環境等情況進行通報,并及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市(州)以上財政部門要建立約談機制,對工作開展不力的下級財政部門和同級采購單位予以約談。需要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個人法律責任或者政紀責任的,各級財政部門和有關機關單位應當依法嚴肅問責追責。